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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09  访问次数:1146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发挥好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聚焦服务更高水平法治湖北建设,以被诉行政行为影响营商环境评估制度的落实以及司法建议应用情况作为调研的主要方向,组织工作专班赴全省各地法院开展了巡回调研与考评,通过调研座谈、现场督导和数据分析等方式,重点从制度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解决问题的思路及对策等方面进行专题研究,实地听取经验介绍并征求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围绕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建设,先后出台系列工作制度。其中,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指导意见》为统领,相继制定了《被诉行政行为影响营商环境评估办法》《全省法院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服务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办法》等配套制度。

 2022年度,全省各中、基层法院共审结各类涉企行政案件3167件,开展被诉行政行为影响营商环境评估案件2919件,评估率92.17%。其中,评估结果为“无影响”的2794件,占比95.72%;评估结果为“一般影响”的122件,占比4.18%;评估结果为“重大影响”的3件,均未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其他因被诉行政行为违法或存在瑕疵等情形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的149件,行政机关作出回复意见的90件,回复率60.4%。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调研摸底情况,课题组针对各中、基层法院的制度落实情况和考评排名情况进行了重点分析,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制度执行流于形式,指导意义不强。2022年度,湖北省只有10个中院辖区涉企行政案件做到“一案一评估”,个别法院评估率低于50%。“一案一评估”程序不够规范,评估结果为“无影响”的占比偏高,且大部分被评定为“一般影响”或“重大影响”的案例没有按规定报送,也没有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评估工作流于形式,参考价值以及实践指导意义不强。

 二、是司法建议运用有限,实践效果不佳。各级法院通过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司法建议的制度功能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和发挥。2023年以来,各级法院针对个案或者类案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的情况有所好转,但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工伤认定、行政处罚、房屋征收等领域,在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的作用有限。

 三、是延伸职能意识不强,服务举措不多。虽然各级法院“一把手”向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机制运行比较规范,但部分中、基层法院在延伸行政审判职能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认识和理念上仍存在主观意识不强、工作举措不实、实践效果不佳等问题,以行政审判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效果不明显。

 通过调研分析认为,影响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行政审判理念存在跟不上、不适应的问题。部分法院及办案法官没有及时转变理念,对新时期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够,以新思想推动新发展的动力不足,严重制约了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是行政审判条线存在案件多、人员少的问题。2022年,全省三级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2823件,但专职行政法官不到120人,多数基层法院没有配备专门的行政审判团队或者审判人员,行政审判条线案多人少、组织机构不健全、重视度不够等问题非常突出。

 三、是延伸职能存在目标不明、思路不清的问题。各级法院在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职能定位不准,工作路径和方法单一,特色化、亮点性工作举措不多,工作经验总结不足,工作效果不突出等问题。

三、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对策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将以此次调查研究为契机,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运用于行政审判实践,全面提升全省行政审判在助力法治湖北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更新司法理念,把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行政审判的核心要务。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现代化行政审判理念,充分认识行政审判在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自觉把行政审判工作放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大背景下谋划开展,坚持把“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理念贯穿到行政审判工作全过程,全面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杜绝机械司法、就案办案、消极应付思想,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以行政审判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取得更好的实效。

 二、是狠抓制度落实,畅通行政审判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和渠道。严格贯彻落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制度要求,不断提高涉企行政案件评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作出防范和处置,切实为依法行政提供司法指导。持续贯彻落实“一把手”汇报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人民法院与地方党委政府之间的联动效应。巩固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落实出庭责任,细化出庭要求,全力推动负责人“出庭出声”“出庭出效”。加强府院联动,积极开展行政风险防范预警,主动参与政府重大项目决策风险评估,定期梳理排查行政纠纷高发领域和矛盾突出领域,对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提出预警和治理建议。主动深入行政机关开展以案释法、以庭代训、座谈交流等活动,力争让每一个行政案件都成为建设法治政府的“助推器”。

 三、是聚焦制度创新,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助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审判实际和现实需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积极谋求制度创新,全面提升工作实效。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出门问诊”“由点及面”等方式,把好行政执法的“症结脉”,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和司法指引,促进行政审判白皮书提质增效。创新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常态化,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确保行政诉讼既能“见到官”,又能“说上话”,更能“解决事”。创新工作载体,聚焦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治理薄弱环节、行政执法矛盾集中领域,及时发送司法建议,强化司法建议的针对性、精准性和系统性,努力做到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协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坚持能动司法,提升服务效能。秉承“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的理念,通过能动司法、府院联动等方式,更灵活地行使行政审判的监督职能。强化科技赋能,积极推进大数据一体化平台建设,努力构建人民法院与地方政府无障碍沟通的多维度信息渠道,打破府院交流信息屏障。积极推动法院与公安机关、人社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建立“点对点”网络对接,定期梳理行政执法中影响诚信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以及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发出预警和建议,以更好化解矛盾、防范风险、共促治理。



编辑: 邓昭玲 曹波
文章出处: 省法院行政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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